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2018年,我局认真落实《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把法治人社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
(一)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按照“放管服”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一是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前我局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将部分审批事项转为审核事项或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如将劳务派遣备案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将涉及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的19个事项集中到就业促进股(行政审批股),并安排两名专职人员集中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使我局所有的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事项都能在区服务大厅申请、受理、办结,并大力梳理、精简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理时限。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全流程办理率85%,84.6%以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38.5%以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为52.3%。三是认真梳理行政许可等7类行政职权。权力清单和及时在局信息公开目录和省政务服务网公布。四是简化证明材料和手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文件精神,大力简化证明材料和手续,在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过程中,对当事人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
(二)推广随机抽查,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册,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市场主体的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营造有序、诚信的发展环境。今年已检查用人单位106家,涉及劳动者2.84万人次。定期向社会公布诚信体系建设红名单和黑名单。今年9月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了2017年度诚信体系建设红名单和全市有关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失信名单。
(三)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一是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将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城乡社区,完善我区乡镇人社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提升我区行政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切实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目前,投入专项资金 404万元为全区202个村(居)委会配备了“四机一栏”,进一步提高了镇、村人社平台的服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机制,免费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招工求职供需服务平台。2018年,举办城区和各镇大小招聘会67场,提供就业岗位49905个,求职人数约4.43万人,达成意向11339人,现场录用5453人。三是严格按照省、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规定,贯彻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全年共计支出省级资金669.03万元;支出区级资金21万元。四是做好技能培训的“扩面提质”工作,以提升广大劳动者就业质量,积极发动贫困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开设育婴员、美容师、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等培训工种,备案学员有1420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42场次合计鉴定1278人次,核发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共822本。
二、加强依法治理,营造和谐关系
(一)强化领导组织保障,明确工作职责。牵头制定区涉劳资纠纷领域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区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联席会议2次,专题研究部署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召开局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暨矛盾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议4次,分析研判劳资纠纷领域不稳定因素,制定工作落实措施。
(二)积极受理投诉举报,解决劳资纠纷,化解用工矛盾。接受群众来访来电咨询投诉349宗,涉及人数1042人,其中立案处理7宗,调解处理75宗。处理解答12345政府服务热线156宗;办理信访网转来信访件14宗。
(三)扎实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深入开展矛盾隐患排查,检查用人单位129家,涉及劳动者约2.88万人次;加强源头管理,办理劳资保证金专户27宗,缴存金额约2945.45万元;组织区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照指标,顺利落实各项考核材料并于6月底接受了考核。我区在考核中排名全市第三,获得B级的良好成绩,考核结果通报后,我局立即组织住建、交通、水利、发改等成员单位,针对考核中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谋划下一年度的考核工作。
(四)加强调解仲裁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保障机制。依托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抓好乡镇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调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区、各镇和管委会均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共10个,并对基层调解员开展培训。2018年,共接待劳动仲裁案件咨询647人次,其中立案629件,结案605件(其中调解54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指导和调处企业因拆、搬迁职工安置等争议纠纷6宗。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推动落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和重大复杂案件交由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会审议制度。今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9件,受理26件,不予受理3件,维持24件,驳回申请1件,撤销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继续落实,局主要领导出庭应诉1次,分管领导共出庭应诉3件。
(六)强化行政执法案件归档整理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等文件归档整理我局行政执法案卷,并接受市上级部门和区法制部门的评查。我局2018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被评为全市第1名;全区第2名。
三、落实法治责任,全面推进工作
(一)落实党组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宪法》《监察法》等内容列入每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的首位议题。
(二)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提出要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将依法行政教育纳入我区公务员的教育培训中,加强我区公务员法律法规教育。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抓好信息更新工作,2018年1月至今更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64条,累计上传1382条;更新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和特殊工时工作制信息42条;协助各有关单位完善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不断更新公务员个人信用信息资料。在我区公务员全员培训、初任培训等培训教育中增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课程,培育公务员的信用体系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尚。二是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截至目前,已完成档案专项审核1758册,其中公务员档案1300册,事业编制458册。个人“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均已录入档案专项审核系统,基本完成档案材料追缴、信息认定工作
(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廉政建设进行有机结合,在工作中及时通过局网站宣传局党务工作、三公经费、人事招聘等内容,定期在局党务公开栏更新局党费收缴、三会一课、干部任免等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2018年累计公开信息350条。
四、开展普法宣传,增强规则意识
(一)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在各类招聘会现场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80余份,现场解答70余人次;开展春风行动普法宣传工作,派发各类劳动法律法规资料3000多份,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意识;举办工伤保险暨劳动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发放就业创业、劳动保障等宣传资料100多份,接待前来资料的群众50多人次;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禁毒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禁毒宣传资料、摆放禁毒挂画立牌、现场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大力宣传劳动关系、就业创业、禁毒的政策和知识。
(二)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采取上门送法、办案说法、现场普法等形式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走访用人单位129家,涉及劳动者约2.88万人次。
(三)加强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培训。一是组织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增强了我局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劳动保障监察员综合培训。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3日